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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出国留学寒假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 教学发展中心 更新日期: 2015-12-02 访问次数: 137

各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英语培训中心(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合办的2016年出国留学英语暑假英语培训班将于1月份开班,培训地点均在福建师范大学老校区。有意向的教师均可报名,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概况

(一)、培训目的

以出国留学英语培训和出国留学的各项行前培训为重点,强化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提升学员的英语综合交际能力及跨文化交际意识,并组织参训学员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人员英语统一考试。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综合英语、听力、口语、阅读与写作等。

(三)、培训师资

本期公派出国留学预备人员英语培训班,已获得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由教育部指定的全国十一家外语培训部之一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部选派资深专家,以及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专业骨干教师承担培训教学任务。

(四)、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前期培训阶段):2016年1月(寒假)集中培训3周,共120学时。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部出国培训部教师承担教学。培训地点: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第二阶段(周末培训阶段):2016年3月-6月,为期15周的周末培训,共200学时。由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承担教学。培训地点: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第三阶段(考前培训阶段):2016年7月,考前培训40学时,将组织参训学员前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部报到,参加考前集中培训。

(五)、培训测试及教材

1、入学测试:凡是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均需通过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组织的入学测试。入学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pzx.fjnu.edu.cn

2、全国统考:凡参加培训,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课时,参加教育部出国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英语统考且成绩合格者,将获得教育部出国留学统考合格证书。

3、培训教材

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通用教材为准。

二、收费标准

培训费7000元/人、教材费300元/人,免收报名费、入学测试费。赴考点参加考试的食宿自理,交通费按硬卧票价报销。一切费用先由教师个人垫付,通过相关考试者,并申请国家、地方、学校任意一项出国研修项目,凭发票学校给予全额报销培训费,未通过考试的,考试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报名缴费

1、报名申请

(1)申请者向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要根据近两年的出国选派计划选送培训教师(此合格证两年有效),尽量选送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艺术类一线教师有专门的出国项目申报,请积极参加培训。我中心也将对上报教师进行筛选,有计划有目的的派出培训。

(2)所在单位于11月30日(周一)前送交报名表与汇总表(表格见附件1、2)至我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一并发送至:jfz@fjut.edu.cn;

请申请者务必留下手机号码。

2、缴费安排

参训学员报名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培养费和教材费(交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他

1、由于培训安排紧凑,名额有限,请有意向的教师及时报名,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及时通知与联系培训事宜。

2、如有何疑问,请与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高璐 联系电话:22863084

附件1:英语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doc

附件2: 2016年出国留学暑期英语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2.doc

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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